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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就宏福苑大火成立獨立委員會,前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認同設立這種委員會,認為委員要與現時的工程完全無關。另一名議員江玉歡就認為獨立調查委員會權力更大,若擔心調查時間太長,可以要求提交中期報告。
就宏福苑大火成立的獨立委員會,因不受法律程序約束,調查速度相對較快,但權力不如法定的獨立調查委員會,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在本台節目《時事全方位》指,成立獨立委員會的方向正確,但調查委員會權力更大,包括可以蒐證、傳召及盤問證人等。她不認同兩種委員會都成立,認為如果想更快有結果,都可以設獨立調查委員會後,要求提交中期報告。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江玉歡:「如果再做很多個,其實會分薄資源,我覺得不是一件好事。在其他地方,當做這麼大的災害(調查),例如英國格蘭菲塔事件,他們怎樣做?他們都查了幾年,不過為了希望有些加快,就會做一些中期報告。」
她又指,如最終發現現時的獨立委員會權力不足,特首亦應賦予更多權力,徹底調查事件。
而獨立委員會由法官主持,並會委任委員協助。前保安局局長兼立法會議員黎棟國指,委員亦必須具獨立性。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黎棟國:「當然是要相關的專業人士,例如對於消防工程方面有聲望,亦有專業知識、有經驗的人士。當然這些另外的委員就必須要有一個獨立性,換句話說,他和現時這個行業的工程,應該完全沒有任何關係才可以。」
特首辦回覆表示,政府參考過往處理和審視2018年大埔公路車禍等大型事故的經驗,決定成立獨立委員會,其中一個目的是可以繼續全力提速提效,推展調查工作,包括刑事調查。行政長官已邀請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推薦一名法官主持獨立委員會的工作,確定職權範圍及人選後就會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