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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前上市公司財務總監涉以欺詐手段集資,被判囚7年8個月。
案件在高等法院判刑,45歲男被告早前已承認兩項洗黑錢罪,牽涉金額為港幣50億。他在2015年任職於一間在香港上市的醫藥公司,當時公司透過公開招股及發行可換股債券,在市場上籌集大約38億資金,該公司在2019年被入稟清盤,同年近100名投資者報警,指公司帳目有異常。
警方回應判刑時指,尊重法庭對被告作出阻嚇性判刑,強調案件規模龐大及複雜,其他主腦仍然被警方通緝,會循一切途徑把他們緝拿歸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