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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虛報啟德體育園有炸彈 35歲男子判囚6個月

涉虛報啟德體育園有炸彈 35歲男子判囚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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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虛報啟德體育園有炸彈 35歲男子判囚6個月

【Now新聞台】涉虛報啟德體育園有炸彈,一名35歲男子承認4項控罪,判囚6個月。

事發後,多名警方水鬼隊隊員曾到紅磡海旁搜索涉案電話。今年5月,被告張可佳涉三次報警,訛稱放置炸彈在正舉行演唱會的啟德體育園主場館,之後又涉在還柙期間要求兩名訪客聯絡與內地機關有關連的人,希望律政司終止檢控或控告較輕控罪。

他承認三項炸彈嚇詐行為罪和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必然預見警方會因接報有炸彈,投入人力保障公眾安全,又指被告希望干預律政司檢控決定,是癡心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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