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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計劃收緊電話儲值卡實名制,個人用戶能在每間電訊商登記的電話儲值卡,由十張減至三張。無合理辯解下,持有十張以上他人登記的電話卡會被推定為協助犯罪。有議員關注的士司機能否持有多張他人登記的電話卡。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何君堯:「的士司機有時在他們車頭至少有5部(手機)做總指揮,調配其他同業接客。可能他的同事幫他開(儲值卡),現時10張減至3張,將來他當然是不夠用,甲乙丙丁戊也將(儲值卡)給他,這都是犯罪?我藏卡,我有很多理由在商業上,我在內地有『大奶』、『二奶』、『三奶』,香港亦有女朋友,很多原因,將這個情況連結一起,令到他有刑事法。因為他藏卡,我覺得有些許嚴重了。」
警務處總警司(刑事)何振東:「如果超過10張(儲值卡),舉證責任落在嫌疑人身上,要告訴控方為甚麼有超過10張(儲值卡),有合理解釋及正當原因就沒有問題。」
另外,有議員關注電話儲值卡減至三張的成效。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指,現時九成個人用戶在每間電訊商都是登記三張或以下電話儲值卡,相信以此為標準,建議減至三張電話儲值卡能對市民影響減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