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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審計署建議屋宇署改善揀選強制驗窗機制

審計報告|審計署建議屋宇署改善揀選強制驗窗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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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審計署建議屋宇署改善揀選強制驗窗機制

【Now新聞台】審計署發現,強制驗窗截至去年有逾2.6萬份法定通知未獲遵從,逾四成過期3年至近12年,又發現有曾經墮窗及高危樓宇未被揀選要強制驗窗。

強制驗窗計劃由2012年中開始全面實施,截至去年底,計劃涵蓋逾2.7萬幢私樓,屋宇署已揀選了逾1.3萬幢發出法定通知。

揀選機制分為兩種,第一種是為達到30年樓齡的私樓,按樓齡、樓宇狀況等評分,越高分即風險越高,就會被優先揀選。另一種方式就涵蓋10至30年樓齡的私樓,樓宇在前一年曾有墮窗紀錄,或整體窗戶欠妥、失修,就會被揀選。

根據屋宇署指引,曾被發出強制驗窗或強制驗樓通知的樓宇,分別在通知日起計5年或10年內不會被揀選。屋宇署按兩種機制分兩份名單,交給選取樓宇委員會審批,以發出通知。

上年有372幢樓因為在指定期限內曾被發出通知被剔除,但它們比被揀選了的樓高危程度評分更高。屋宇署解釋,是因為會優先揀選從未被驗窗或驗樓的樓,但審計署發現,這個準則沒有納入揀選指引,屋宇署亦沒有告知選取樓宇委員會,一些未被揀選的樓更高危。

前年及去年有31幢樓在前一年有墮窗紀錄,而對上一次驗窗通知已逾5年,但未被揀選。屋宇署解釋,對於曾因墮窗收通知的樓,會先考慮先前的遵從情況及墮窗成因,才決定要否再次強制它們驗窗。但審計署發現,這個準則亦都沒有納入揀選指引,屋宇署亦沒有告知選取樓宇委員會。

在2017年至去年,屋宇署錄得445宗樓宇墮窗事故,其中6宗導致1死7傷。審計署留意到,在錄得的事故中,有近66%在事發前未有被揀選機制選中,認為屋宇署需要分析墮窗統計數字,以識別風險較高樓宇,並進一步改善揀選機制;

又指自強制驗窗推出,截至去年有逾2.6萬份通知未獲遵從,逾四成過期3年至近12年仍未處理,建議屋宇署密切監察情況,採取適當跟進行動。屋宇署回應指同意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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