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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提交控煙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提出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加熱煙等另類吸煙產品,定額罰款3000元。同時會擴大禁煙區,禁止在排隊輪候公共交通工具期間吸煙計劃,明年1月起分階段實施。
條例列明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及加熱煙等另類吸煙產品,違者定額罰款3000元,預計明年4月30日生效,又計劃明年1月1日起,禁止將另類吸煙產品給予未成年人。
政府亦計劃2027年第二季起禁止薄荷味外其他加味傳統吸煙產品,違者將罰款5萬元和監禁6個月。
政府又提出擴展禁煙區,明年1月1日起,在幼兒中心、醫院、院舍、學校等處所門口3米範圍內或在2人或多於2人排隊等公共交通工具、等候進入電影院及體育場地等地方吸煙,違者將罰款3000元,至於在現時已禁煙的地方吸煙,罰款由1500元增至3000元。任何人帶多於19支免稅煙入境,定額罰款由現時二千元增至五千元。
政府亦提出將為煙草設立完稅標籤,草案列明售賣或供應沒有標籤的煙草,最高罰款200萬元和監禁7年,偽造完稅標籤向另一人提供沒有標籤煙草或保管沒有標籤煙草,最高罰款100萬元和監禁2年,將於修例刊憲後即時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