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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公務員事務局提出修例改善管理公務員紀律,包括簡化紀律程序及收緊停職安排。
局長楊何蓓茵在社交媒體指,建議修訂涉及三個範疇,在紀律程序方面,若被控人員在無合理原因下缺席聆訊,聆訊可以繼續進行,就法庭已定罪的個案,當局毋須取得法院記錄才施加懲罰;另外亦會收緊停職安排,包括將範圍擴至已接獲「擬令退休通知書」的人員,正被調查而停職的人員會被扣起最多一半薪酬,若涉事人員在刑事或紀律程序完結前離職,而當局評估該名人員很可能會被革職或迫令退休,停職期間被扣起的薪酬可被全數沒收。
楊何蓓茵強調今次改變是為了令機制更完備,完全無減少或削弱有關人員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