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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社民連前成員周劍豪承認發布煽動意圖刊物,判監1年。
57歲被告周劍豪承認去年3至11月在社交平台發布具煽動意圖刊物。案情指,被告案發期間在三個社交平台帳戶發布合共145則煽動訊息。
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指,被告的訊息以推翻中央為主調,通過轉載新聞,大肆激起他人仇恨;指出過往已有多宗煽動案定罪,被告不可能不知他的所為是違法,以1年半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後判他監禁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