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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男2019年金鐘暴動罪成 一人刑期上訴得直四人維持原判

五男2019年金鐘暴動罪成 一人刑期上訴得直四人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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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男2019年金鐘暴動罪成 一人刑期上訴得直四人維持原判

【Now新聞台】五名男子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暴動罪成,判監4年至5年3個月,他們不服刑期上訴,只有一人上訴得直獲減刑,其餘四人上訴遭駁回。

原審法官將五名被告的量刑起點設於5年4個月,比涉及同一事件、另一宗案件的最低4年起點,高1年4個月,各被告不服刑期過重上訴。

高等法院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量刑時,已考慮各被告的參與程度並非最低,事件的暴力程度亦比一些同類案件高,認為量刑起點並非過高。但指原審法官因應其中一名審前認罪的被告悔意不足,只減刑約百分之20做法屬錯誤,決定將他的減刑幅度,恢復至百分之25,令他總刑期由4年3個月,下調到4年;其餘四名被告則不獲進一步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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