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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家成夥律師擅帶投訴信離監獄罪成上訴 官3個月內頒判詞

鄒家成夥律師擅帶投訴信離監獄罪成上訴 官3個月內頒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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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家成夥律師擅帶投訴信離監獄罪成上訴 官3個月內頒判詞

【Now新聞台】因民主派顛覆政權案被還柙的鄒家成和其律師,擅自將給予申訴署的投訴信帶離監獄罪成,申請上訴。

鄒家成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他早前與助理律師胡詠斯被裁定一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成。他的代表律師譚俊傑上訴時指,監獄條例列明「如信件屬與指明人士通信,監督須准許囚犯發出信件」,條例中的「須」字,意味鄒家成的投訴表格已經獲得授權。

控方指監獄有內部指引,信件要先讓懲教人員查閱內容,鄒家成與胡詠斯在監獄會面的閉路電視片段亦顯示,胡詠斯將投訴信藏在筆記本內,證明她意識到自己在做不合法的事情。

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指3個月內會出書面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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