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敏:政府無權提出誹謗 陳文敏:政府無權提出誹謗 2013年2月7日 13:15 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引用英國案例,指政府受公眾監察,無權提出誹謗。 他又認為梁振英的做法,破壞香港核心價值,應收回律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