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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濫用公屋獎下周三實施 成功收回單位可獲三千元獎金

舉報濫用公屋獎下周三實施 成功收回單位可獲三千元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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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濫用公屋獎下周三實施 成功收回單位可獲三千元獎金

【Now新聞台】舉報濫用公屋獎下周三起實施,舉報人必須以實名舉報,最高可獲3000元現金。

討論多時的舉報濫用公屋獎細節出爐,報料者有機會獲贈最多3000元現金獎,公屋居民對這個金額意見不一。

公屋居民張先生:「不吸引,(為甚麼?),(3000元)不是很多,如果是過萬元,我就會舉報,不是過萬元我都不會舉報,因為數千元,其實很多工作都可以賺到,所以如為了幾千元去舉報,加上會麻煩,不知道有何手續,幾千元要做這麼多,倒不如去上班。」

公屋居民王先生:「可以的,都會舉報,因為資源來的,即有需要、有用的人才享用,霸佔了一些單位,變相有需要的人少了機會。」

市民如果想舉報濫用公屋,必須年滿16歲,可以透過熱線、電子表格、電郵、郵柬,以及通知屋邨辦事處等方式向房屋署實名舉報,房署專責人員會約見舉報人作初步評審,確保資料真確。如果房委會最終憑舉報人提供的資料,向濫用公屋的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就會向舉報人發放感謝狀以及現金獎。

獎勵計劃下星期三開始實施,如果有市民在這個日子前已經實名舉報,而相關調查尚未完結,房署亦會聯絡舉報人,徵詢他們是否參與計劃。

為免計劃被濫用,每宗可獲獎勵的舉報會由評審委員會審核,並由首長級人員出任委員會主席作最終決定。房委會強調,舉報人的身份絕對保密,亦不會向舉報人透露調查詳情及結果。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早前稱,今屆政府上任以來加強打擊濫用公屋,已經收回7000個單位,等於節省逾7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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