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殘疾人士院舍條例草案,為院舍設立發牌制度。有議員擔心很多院舍未能達標而倒閉,政府指,立法後會給予18個月的寬限期,讓它們改善設施。
政府指出,現時有私營殘疾人士院舍,質素參差並非盡如人意,若不訂立發牌制度,水平可能低於標準水平。立法會通過殘疾人士院舍條例草案後,日後所有私營院舍,須達多項標準,獲政府發牌才可經營。
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質疑訂立規管的標準低,難以接受。但立法會議員譚耀宗擔心會有唔少院舍不達標,而被迫結業。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會有十八個月的寬限期讓院舍改善設施,並提供經濟資助計劃。
至於現時殘疾人士平均等逾5年才有宿位,政府表示會增加1046個資助宿位的數目,並會購買300個私營宿位,希望縮減輪候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