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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刊憲,將許智峯、任建峰等七人列為潛逃者,撤銷他們的特區護照,並禁止任何人向他們提供或處理資金。鄧炳強點名批評許智峯,又指會沒收他的犯罪得益。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賦予的權力,將在2023年起被通緝的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及邵嵐,列為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
除了獲得保安局局長批予特許授權外,任何人直接或間接向他們提供任何資金或經濟資源、向他們出租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不動產、與他們成立合資企業或有合伙或投資關係等,即屬犯罪,同時撤銷他們的特區護照。袁弓夷就被暫時罷免七間公司的董事職位。另外亦暫時吊銷郭榮鏗及任建峰的大律師及律師執業資格。
鄧炳強指,希望社會知道政府依法打擊危害國安潛逃者的必要性及決心,認為政府採取的措施有效。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有些外國司法地方,因為他在香港有律師資格,從而確認讓他在當地有律師資格。現在我們取消他相關資格,如果那些地方仍繼續讓他在當地有相關資格,司法制度仍是否有公信力,我想由他們自行判斷。特區政府會用盡所有方法,依法追捕及打擊潛逃海外、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全力做到違法必究、雖遠必誅。」
警方亦在報章刊登與許智峯有關的通緝令,律政司會向法庭申請沒收許智峯的犯罪得益。鄧炳強點名批評許智峯串通外國政客、偽造文件、欺騙法庭批准他離港,實質是潛逃海外。
鄧炳強:「經調查後,律政司有充分證據證明許智峯曾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並從中得益,包括在他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網上平台,收取資金並從中得益。」
鄧炳強又提醒市民應避免與潛逃者有金錢或財務轇轕,否則可能干犯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7年,強調警方會嚴正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