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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提出修訂建築物條例針對小型僭建物,法例生效後有三年寬限期。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指,業主要尋找技術人員協助檢核,市民如果不理,將面對嚴厲罰則。
甯漢豪:「找一個技術人員,我們屆時有齊清單,大家放心,其實找人幫你看是容易的。代價是3年後小型潛建物會恢復執法,若找到你,哪怕只是一個晾衫架、支架我們都會出清拆令,你要拆,不拆會罰,而罰重了很多,現在第一次是罰20萬,之後還不拆,加上第二次罰就是40萬,亦有一個定額罰款是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