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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城大有意修例,撤銷學生會會長的校董會席位,改由本科生互選學生代表出任,目標在明年暑假前完成。有議員在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關注,若被選出的代表違反學校操守,會否被委任。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林振昇:「你們校董會是否一定要確認或委任他?還是你們有權力不委任他?若有關學生是投票選出來,應該要給他參與,那怕你覺得他爭取所謂權益,權益可能是改善讀書環境或學校文化等,除非他真的犯一些很特別的事。」
香港城市大學校董會主席黃嘉純:「建議條例是讓校董會有最終委任權,不好讓一些不利於大學的事會在校董會出現,基於此情況,我們才會行使不去委任。這條款在畢業生、在讀碩士博士生當中同樣有,但我們多年來,我記憶中無行使過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