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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本港不同發展計劃都要分階段經歷多年才能完成。有議員在立法會大會上,關注有業主的住宅納入發展規劃內,導致難以重建,被迫住在破爛的房子內。發展局表示,會與地政總署研究機制如何處理。
立法會議員(法律界)林新強:「我接到一個婆婆的求助,婆婆的屋約90年樓齡,又破又漏水,想申請重建,但政府說她的地方已劃入發展規劃中,不批准她重建,那能否快些收回她的屋,賠錢給她、讓她搬屋,政府又說不行,收地未收到她那裡,結果婆婆一直住在爛屋那裡。」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若該屋已到不適宜繼續住在入面,需要急需重建的地步,而事實上,政府亦計劃在該處收地,我們的確是應該可以想想如何促成這件事情。這些都是個案管理,讓我回去與地政總署一起想想有沒有一個機制,我們可以為同類個案做到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