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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下周一起就簡樸房規管制度諮詢公眾,業主及「二房東」如果出租不合規或未登記的簡樸房,最高罰款30萬元及監禁三年。
施政報告提出取締劣質劏房,建議設立劏房登記制度,最低標準包括面積不小於8平方米、樓底2.3米高、有獨立廁所、水電表等。
劏房未來必須登記成為「簡樸房」才能繼續出租,預計最快明年第四季展開,業主有一年至一年半登記期,登記成獲認證的劏房每次認證為期五年,之後申請延續認證時,要提交經專業人士核證的報告,獲認證的劏房地址及認證有效期會上載至房屋局網站。
登記期完結後一至兩年會是寬限期,如果單位本身不合格,業主可用這段時間改建單位至合規格。如果寬限期完結後,有未登記的分間單位仍在出租,當局就會執法。訂立執法優次的元素,包括單位是否涉及嚴重安全問題,或所處建築物內有多少劏房等。
政府曾提過,如果違規經營劏房會考慮監禁至少兩年。根據房屋局最新文件,如果業主或二房東未獲寬限期下出租違規單位或獲認證後,被發現不符合最低標準,最高罰款30萬元及監禁3年;如果提供虛假資料,最高就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亦會研究對持續違法出租時間,愈長的個案施加較高罰則。
當局亦會設立機制供業主上訴,處理上訴的獨立委員會由建築測量工程專業人士及法律界人士等組成,政府周一起展開約兩個月公眾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