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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申訴專員公署就康文署處理單車租賃營辦商單車阻塞通道問題,完成主動調查行動,並提出改善建議。
合約條款列明,單車租賃營辦商不可將單車與租賃業務相關的物品存放在許可範圍外。公署調查發現,營辦商違規情況普遍,除了阻塞通道,影響市民出入和使用康樂設施,亦可能構成安全隱患,認為康文署責無旁貸。
公署多次實地視察,發現營辦商似乎是習以為常,質疑康文署過去有否向營辦商作出提醒或採取執管行動,同時發現康文署現時的執管機制欠一致標準。
公署提出八項改善建議,包括繼續密切對涉事營辦商作出監察,採取果斷執管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