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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施政報告提出設立體育仲裁制度,港協暨奧委會副會長王敏超指仲裁制度可節省時間及行政費,建議有相關經驗的人士擔任第三方。
港協暨奧委會副會長王敏超:「不要有利益衝突,第二,他以往一定有相關經驗,哪一個項目希望是做過及了解的會比較好,我們不介意(參與),始終我們正用政府錢推動廣大市民體育運動,如果是我們需要做,就一定要派人去做,以及希望可以有貢獻。」
王敏超指,行內有聲音希望設立體育仲裁制度,而現時本港大多數體育仲裁均在國際比賽進行,香港缺乏相關經驗,如果成立委員會,必須由對各項體育項目規則熟悉的人組成,起碼要有十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