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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規劃署對重複違例發展土地的個案做法欠阻嚇力,又認為地政總署對判斷個案是否屬優先處理類別的指引欠缺清晰。
現時在新界鄉郊土地常見的違例發展,包括將農地、綠化地帶,改為工場、泊車等。規劃署過去5年,每年平均接獲約1680宗有關投訴。
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其中一宗個案,業主三年內共三次將原本屬於農業地帶的私人土地,改為停車場以及儲物用途。規劃署先後三次向業主發出法定通知書要求糾正,首兩份獲得遵辦,到第三份不獲遵辦,署方才成功作出檢控,被法庭定罪和判處罰款13.7萬元。
公署認為規劃署現時對於一年內重複違規個案,將執行通知書的遵辦期限,由一般的三個月縮減至最短一個月,這個做法欠缺阻嚇性。
申訴專員陳積志:「規劃署應該在研究釐定將法定通知書的遵辦期限時,納入更多考慮因素,包括重犯者的總違規次數、所涉地段的總面積、違規性質、對環境衞生的影響等,以遞減的方式縮短遵辦的限期,藉此增加違規者的違規成本。」
至於涉及違例和同時非法佔用官地的個案,公署發現地政總署沒有清晰指引定優次,去清理及接管土地上的財產和建築物。
陳積志:「整體應該屬優先或是非優先處理是有欠清晰,亦都有個案顯示地政總署未有適時處理應該屬優先處理類別的個案。公署認為地政總署應該檢視現有指引,接納監察的機制,並且加強培訓,確保職員妥善跟進個案。」
陳積志又指,留意到規劃署和地政總署在跨部門協作方面可提升效率,得知兩署已主動成立由兩個副署長共同主持的合作小組,並推出先導計劃,選定兩個涉及私人農地的大規模違例發展,採取聯合執管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