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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消委會檢視十間零售商的電子禮品卡,發現部分使用條款欠清晰,有四間商戶的禮品卡有效期限只有1年。
消委會檢視六間時裝及運動服飾,以及四間售賣家居用品及玩具等零售商戶。當中只有三間列明電子禮品卡不設期限,有一間運動用品店未有在卡上或電郵通知中列明禮品卡只有一年有效期;有三間商戶的門市或網店會要求持卡人,先登入帳戶或註冊會員,才可以使用禮品卡。
消委會認為對消費者造成不便,建議商戶考慮解除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