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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理大衝突,3名男子被裁定暴動罪成,押後至下月判刑。
被告26歲朱健君、馬健朗及23歲許銘晉涉嫌於2019年11月17至18日,在理工大學與暢運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被告朱健君案發時是一名註冊護士,在公立醫院急症科工作。法官謝沈智慧裁決時指,他作供時辯稱進入理大,是為協助傳道人及牧師說服未成年人士盡快離開理大及提供急救服務,當他到達時,理大仍未被警方圍封,即使在傳道人及牧師已說服部分未成年人離開,但他仍然選擇留下,是完全不合理。
而另一名被名馬健朗為社工系畢業生,供稱是有人號召社工進入理大游說年輕人離開,期間沒有留意警方在11月17日多次發出通告,指會以暴動罪拘捕所有留在理大校園內的人,說法令人難以信服。
而3名被告都是理大被警方圍封前進入,警方圍封理大後,亦多次持續地發出通告,但3名被告沒有離開。
至11月18日與一群示威者嘗試從理大突圍逃走,法官形容逃走人群如同一支熟練軍隊,設置傘陣、向警方射箭及投擲汽油彈,3名被告被捕時身上有防毒面罩或口罩等裝備,基於案發時的行為及身上的裝備,裁定三人暴動罪成。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2日聽取辯方求情及判刑,期間3名被告需要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