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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虐兒案,其中12名前員工被控過百項虐兒罪,其中10人罪成,判囚半年至五年四個月,另外兩人判處社會服務令。法官斥責部分被告行為邪惡和無同理心。
部分被告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趙詠茜、卓凱欣、黃潔瑩等12名被告在一宗合併案件中涉及過百項虐兒罪。其中一名被告趙詠茜連同獨立案件共49項控罪,涉及過百宗虐兒事件,短短6星期向38名幼童施襲,被判監禁5年4個月。
案情指,一眾被告2021年在童樂居工作期間襲擊多名幼童,包括連續掌摑及將他們摔倒在地,有被告目擊事件沒有制止。
法官王詩麗判刑時形容部分被告的行為邪惡橫蠻、帶侮辱性,視幼童為玩物,令人髮指。有被告看到幼童在地上跌倒不但沒有檢查他們的傷勢,反而拍掌發笑,斥責他們毫無同理心。雖然沒有證據顯示一眾被告的暴力行為對幼童身體造成永久的傷害,但令他們承受不必要痛楚,令其他目擊施襲的幼童感到驚恐、不安,甚至日後有機會有樣學樣。分別判處其中十名被告半年至五年四個月監禁,其餘兩名被告梁善儀和陳信興各涉一項虐兒罪,判處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法官又特別感謝舉報虐兒事件的市民,稱如果沒有她的熱心幫助,童樂居的小朋友仍然每天受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