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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保安局提出立法加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安全,經歷約1個月諮詢後,積極考慮修訂通報嚴重事故的時限,由兩小時內放寬至12小時,其他事故則放寬至48小時。
在7至8月的諮詢期,當局收到53份意見書,大部分支持立法,唯一反對是來自英國人權組織。
當局收集意見後,考慮作出幾項修訂,包括在指明「關鍵電腦系統」時,不會一併指明「關聯系統」移除營運者須報告變更關鍵基礎設施「擁有權」的規定,就第三方服務供應商責任在實務守則,提供完善履行「盡責查證」及「合理努力」的指引。
當局稱,法例並非針對系統內的個人資料和商業機密,亦不具域外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