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地盤工人,在去年七一遊行期間,先後在多名警員耳邊吹口哨,被控五項襲警罪,當中三項罪名成立,押後三月判刑,裁判官指,不會罰款了事。
五十歲地盤工人紀鎮基,獲准保釋,等候三月判刑。他被控在去年七一遊行期間,先後近距離向五名輔警吹口哨,構成襲警。
被告解釋,遊行時沿途多次吹口哨,不知道有警員在身邊。裁判官不接納他的說法,因為當時五名輔警都身穿制服,被告無可能認不出,認為被告證供不可靠。又指被告故意走到警員耳邊吹口哨,聲音大又尖,令警員耳鳴和不適,已經是使用武力,在法律上是毆打,相信事件不是無心及意外。
裁判官亦信納三名作供的輔警是可靠證人,由於另外兩名輔警,證供前後有出入,亦在認人手續中,認不出被告,所以五項襲警罪,判三項成立。又指法庭尊重市民的言論及示威自由,但不接受使用非法武力。
港島總區重案組總督察關競斌重申,尊重市民遊行及集會自由,但不接受任何挑釁。
被問到警方日後會否就同類事件提檢控,他表示每一個案件有不同背景,將會根據情況再作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