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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社工陳虹秀等四人被控2019年8月在灣仔參與暴動,原先在區域法院裁定脫罪,律政司早前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陳虹秀以外的三名被告認罪。辯方指案件至今歷時五年,希望法官酌情減刑。
兩男一女被告賴姵岐、鍾嘉能和龔梓舜承認,2019年8月31日晚上在軒尼詩道及盧押道一帶參與暴動。案情指,當晚有數百名示威者堵路和焚燒路障,與警方對峙,期間有人投擲汽油彈和用雷射筆照射警員,三名被告逃走時被推進的警員制服拘捕。
辯方指,雖然各被告是在案件重審才認罪,但他們原審是被裁定脫罪,在律政司上訴得直後才改變答辯意向,情況特殊,希望能獲得全數三分一認罪刑期扣減。辯方又指,案件發生至今已達五年,司法程序延誤,令各被告感到焦慮,希望法庭酌情減刑。
賴姵岐一方指,她因本案無法成為教師,但沒有放棄任教,過去五年在教育中心做補習教師,又熱心參與義工服務,品格良好,而本案暴力程度比其他同類案件低,她案中亦非擔任領導角色,建議法庭以三年為量刑起點。
鍾嘉能一方指,涉案片段雖拍攝到他站在示威者前列,但他當時正在後退,沒有衝擊警方,而他因此案精神崩潰,需到醫院接受治療,希望法庭額外減刑。
龔梓舜一方指,他沒有做任何令案件拖延的行為,沒有逃避責任及離開香港,因為這案件心理起伏很大,懇請法庭輕判。
陳虹秀早前已表示不認罪,她的案件排期今年12月2日審訊,預計需時10日。由於法官想等待陳虹秀審訊結果再判刑,案件押後到12月13日提訊商討判刑日期,期間三名被告還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