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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生效一個月,政府人員即日起發現餵飼野生動物及野鴿會即時執法,不再事先口頭警告。有市民認為加重罰則都要加強教育。
有「馬騮山」之稱的金山郊野公園到處都見到有猴子聚集,有猴子拾起市民遺下的花生包裝袋,發現沒有收穫就拋下離開,即使目標在高位也不放過,檢查下能否「食落肚」。附近的停車場則有蛋糕碎、花生,甚至朱古力奶,「任君選擇」。
何先生:「見到有些人專程開車上來,看到沒有人就倒食物給猴子吃,我自己覺得很反感。」
陳先生:「以前外面的停車場有人開車經過會扔食物給猴子,停車場會有很多猴子,現在少了很多。」
漁護署在多處掛告示提醒市民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已生效,任何人非法餵飼野生動物可被處定額罰款五千元,最高判罰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有行山客認為加重罰則,亦要加強教育及執法。
張小姐:「應該會阻止到(餵飼),但多些人在這提醒、教育市民會好些,可能他們(餵飼者)出於愛心,但不懂得如何表達。」
蔡先生:「(以後不能餵猴子,會否減少情況?)不會,很難,因為不會有人24小時在這看著,而一直餵的人不餵,猴子沒有食物,又會搶。」
而即日起,若執法人員巡查發現餵飼情況,會即時採取執法行動,而不會再事先作口頭警告。除了不要餵飼猴子外,漁護署亦提醒市民不要在猴子前進食或手持背心膠袋等,避免吸引牠們搶食物。
新修訂同時將禁餵擴展至涵蓋野鴿,期望能進一步遏止非法餵飼。漁護署指會聯同食環署、康文署和房署加強巡查全港不同地方,特別是過往有非法餵飼活動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