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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屠龍小隊串謀爆炸殺警案,法官繼續引導陪審團,提醒他們思考整個串謀的規模,以及「屠龍小隊」的成員是否得悉整個計劃的內容、可否被界定為串謀者。
各被告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應訊。法官張慧玲引述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稱,拿槍的計劃是自己的私心,違背了小隊的意思,他亦沒有與小隊的人說。
張慧玲又指,通訊群組的內容提到黃振強向小隊成員稱,12月8日的行動不用帶武器,「哪個人帶便打哪個」,稱小隊只是負責引出警察,他又在另一個群組中叫其他人帶齊裝備,說會在油站「放魔法」,但完全沒有跟屠龍小隊的人說。
法官邀請陪審團思考黃振強到底說了多少事讓隊友知道、有沒有讓隊友在知情的情況下參加炸彈殺警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