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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屠龍小隊串謀爆炸殺警案,法官開始引導陪審團。
被告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7個被告分別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和串謀謀殺等罪。
法官張慧玲指,陪審團要考慮被告是否2019年12月8日行動的串謀者、是否有意圖加入協議在遊行使用炸彈和槍對付警察。法官指,陪審團毋須考慮各被告的參與程度,即使在協議達成後才加入,或者在實行之前退出,只需證明曾經加入,並有意圖實行,就能裁定罪名成立。
法官指,三名從犯證人有減刑誘因,提醒陪審團要謹慎處理他們的證供,不要被同情及偏見影響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