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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條布氏鯨去年7月在西貢水域死亡,漁護署署長交代死因,指牠的背上有兩個50厘米長致命傷口,是被航行速度較快的船隻撞擊造成,但排除是觀鯨船、漁船和舢舨。
漁護署署長黎堅明:「我們現在建議,漁護署署長有權力可以劃定限制區,但需要視乎當時的情況、不同水域或者鯨魚的狀態。法例的修改,基本上給予署長有權力和彈性,劃定大小不一或者不同的地點,也可以處理船隻航行速度問題,可以比現時用管理區手法更全面,可以避免對鯨魚的滋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