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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繼公屋戶之後,房委會考慮抽查公屋輪候冊申請人是否在內地擁有物業。
房屋署署長羅淑佩:「濫用公屋絕對不能容忍,如實作出申報是每一個公屋申請人及租戶的責任,為更加公平及有效運用公屋資源,房委會今後會更嚴肅地全方位打擊濫用公屋行為。我們會更積極與內地部門或機構溝通,期望更便捷獲取有關租戶擁有內地物業的資料,我們亦會積極考慮對輪候冊上的申請人進行關於內地擁有物業方面的抽查。」
房委會最近致函內地或澳門機構,確定9個公屋租戶在內地或澳門擁有住宅或商舖單位,部分公屋單位已收回。而今年4月,第二輪共25萬個公屋戶需申報資產及在港是否有物業,至今仍有380戶未交申報表。房委會已啟動發出遷出通知書程序,同時有1600戶因不同原因主動交回或被收回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