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禁售予直銷公司 個人資料禁售予直銷公司 2013年1月15日 15:35 個人資料條例新修訂下,禁止私自將客戶的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者作直銷用途,預料今年四月生效。 在新的規管機制下,收集所得的客戶個人資料,要先通知當事人並得到對方同意,才可以將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者作直銷用途。 公署提醒,進行直銷活動的機構要遵從新的守則,違例者最高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三年,而違例出售資料予直銷公司可能會被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