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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勞工處推修訂版《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要求僱主酷熱天氣下採取措施,減低僱員中暑風險。勞工處指,不會一下子立法規定每個行業都要遵從,但強調指引具法律效力。
勞工處處長陳穎韶:「先用指引,大家去累積經驗,我們再觀察是否需要去立法。我們的指引不是沒有法律效力,我們經常都說,在職安健條例之下,我們已提到僱主有責任確保僱員的安全,確保僱員安全當然包括不要在中暑情況下出意外。如果中暑時出意外,僱主是有責任。法庭會考慮甚麼呢?除了條文外,一定會參考勞工處發出的各種工作守則及指引,所以我們不能說這只是指引、沒有法律效力,並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