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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串謀爆炸殺警案續審,控方傳召拘補張銘裕的警長作供。
其中六名被告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應訊,控方傳召譯音姓劉男警長。他供稱,2019年12月8日清晨六時許,到灣仔展鴻大廈一個單位內其中一間房拘捕張銘裕,並帶他到廁所搜身,當時張銘裕說「咩都唔知」。
辯方問警長期間有否聽到旁邊從犯證人黃振強所在的房間有大叫和碰撞聲,警長指沒有留意,亦不記得他的同僚有否對張銘裕和第三被告嚴文謙作出暴力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