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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正修例要求牙科生畢業後須實習一年才可執業。牙管會、衞生署及港大牙醫學院組成的專責小組周二曾開會,商討實習安排細節。
牙管會表示,主席李健民早前曾主動去信港大,要求與牙科生直接會面;在牙醫學院安排下,上周四向與不同年級的牙科生介紹牙管會對課程的評審工作及過去的評審結果,讓他們更能掌握課程的學習及練習重點,並在周二召開最新一次會議,會議亦有學生代表參與,商討實習安排的細節。
醫衞局提交到有關法案委員會的文件就強調,實習是畢業生作為註冊牙醫的正式受薪工作,並非學院課程的延續,重申實習是希望讓他們累積臨床經驗,與牙醫人手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