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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就社工註冊修訂條例草案提交修正案,建議社工註冊局正、副主席改為由特首委任,以及裁定國安法罪成的註冊社工需永久除牌,不可獲例外處理。
政府早前提出社工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包括建議社工註冊局成員由15人增加至27人,並增加委任成員數目等。
勞工及福利局向立法會提交修正案,建議社工註冊局的正、副主席由現時互選產生,改為由行政長官委任。所有註冊局成員要由勞福局局長或獲授權人士監誓,不可以提交紙本宣誓,如拒絕或忽略宣誓,則五年內不能再獲提名為候選人,亦不可以當選或被委任為註冊局成員。
現時註冊社工如果干犯特定嚴重罪行,需要永久除牌,除非所有註冊局成員另有決議則可以保留註冊。修正案規定如社工被裁定違反國安法罪成,即使所有註冊局成員同意保留註冊都需永久除牌。
勞福局局長孫玉菡出席法案委員會時指,違反國安法罪成的社工不應獲例外處理。
孫玉菡:「犯了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社工,在續牌或申請成為社工時,如果按原規定是有一個所謂『逃生門』,如果整個委員會27位委員一致同意的話,可以讓他有例外,成為社工,但大家一致覺得不妥當,犯了這些罪的人就終生不可以做社工,不設『逃生門』。」
法案委員會已完成修正案逐條審議程序,政府計劃下月三日在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