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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提出修正案,容許23類強制舉報者,如真誠而合理地相信延遲舉報可符合受虐兒童最佳利益,可視作免責辯護。教育界及關注團體指,兒童受虐後,很多時擔心事件曝光後,會連累親人被捕,認為修正是合理安排。
教育工作人員總工會會長余綺華:「不用一個立即報警的方法,反而是將事件告訴最信任的人,即我們老師或者校方、社工等人員,然後用我們專業的方法,例如和家長溝通,讓他知道事件已曝光。如果事件再發生,我們會交由警方處理。」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黃翠玲:「延遲通報期間有一點很重要,專業同工需要有合理措施,在那情況下,認為合理的措施去保護他不會再受到傷害,例如可能有需要安排緊急住宿服務,為兒童做情緒支援,他很困擾,要做疏理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