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蔡天鳳碎屍案,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的蔡天鳳前家姑李瑞香申請保釋獲批。
傍晚六時許,戴著口罩的李瑞香步出高等法院,有一名親友接她,她手持一袋個人物品,當見到鏡頭就用來遮蓋面容,她全程並沒有發言,登上的士離開。
法官張慧玲考慮控辯雙方陳詞後,決定批准李瑞香保釋,被告需繳付10萬元保釋金,她的外甥另外作10萬元人事擔保,她需要每星期一三五向警方報到,不得離港及接觸控方證人,亦不可前往涉案地址。
案發在去年2月21日,28歲的蔡天鳳離開位於加多利山的寓所後,懷疑被前夫鄺港智等人帶到大埔龍尾村一間村屋殺害並肢解。
蔡天鳳家人當晚報警指她失蹤。3日後警方在龍尾村的村屋內發現烹煮工具和一些人體殘肢,警方亦一度懷疑蔡天鳳的頭顱被棄置於將軍澳,曾派出蛙人在儲水池搜證。
李瑞香被指去年2月案發後,妨礙警方調查及拘捕其子鄺港智,並建議蔡天鳳母親張燕花不要向警方提供案件資料,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她多次向高院申請保釋,但都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