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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勞工及福利局就《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提出修正案,建議加入兩級制刑罰,並新增免責辯護條文。
當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因應法案委員會以及持份者的關注,提出五項修正,包括建議引入兩級制刑罰,如指明專業人員違反舉報規定,經循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若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監禁3個月及罰款5萬元。
當局亦建議新增免責辯護條文,容許指明專業人員以合理辯解為理由而不舉報。另外,局方建議在草案增設附表,列出構成「嚴重傷害」的元素,由四個項目組成,包括身體虐待、心理虐待、性虐待和疏忽照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