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開會,討論屋宇署在處理涉及知名人士僭建物個案的手法。屋宇署署長區載佳承認,行政長官梁振英在山頂大宅,興建磚牆圍封僭建物,並非適當的處理方法。
梁振英的山頂大宅被揭發有僭建地下室,並自行建磚牆密封。屋宇署曾經四次去信要求梁振英讓署方入內視察都沒有回音,有立法會議員要求屋宇署公開這四封信,但遭署方拒絕。
屋宇署亦重申,以磚牆封僭建的出入口是不能接受的補救方案。但有建制派議員質疑屋宇署對處理僭建物的定義不清晰。
多名議員批評,署方處理唐英年及梁振英的僭建有分別,署長區載佳強調,署方的執法是一視同仁,又表示因為無實質證據顯示梁振英的僭建有認可人士牽涉在內,因此毋須展開刑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