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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訂明,阻礙舉報虐兒最高判監3個月。有關注團體認為罰則合理,擔心下調罰則,會削弱法例效力。
立法會正在審議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草案訂明阻礙舉報虐兒,最高判監3個月和罰款5萬元。有議員認為刑罰過重,但有關注團體就反對下調罰則。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黃翠玲:「因為整個強制舉報虐待兒童的機制,都是針對嚴重個案,是要及早發現、辨識和介入,以免悲劇發生。所以為甚麼我們說,條例草案不應該降低罰則,因為會削弱阻嚇力和法例效力,以致未能達到政策保護兒童的目的和初心,亦未能編織一個全面有效的保護網。」
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黃梓謙:「如果我們的(刑罰)起點太低,這個條例草案通過後,又有一些不幸事件發生,到時社會人士或公眾就會說:『你們做的法例完全無效。』」
他們希望,今年初成立橫跨社福、教育和醫療界的專業顧問團,可在5月內完成《強制舉報者指南》的綱領,幫助專業人士判斷是否需要舉報懷疑個案;又指社會福利署在網上推出相關培訓,截至今年3月,已有約6800人完成課程,期望更多人接受培訓,實質建立保護兒童的安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