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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屋宇署早於2008年已對華豐大廈發消防安全指示,但至今仍未遵辦。有曾協助大廈的區議員指,法團內部出現爭拗,以致遲遲未能完成消防改善工程。
華豐大廈火警造成5死,大廈過去16年一直未完成消防改善工程。屋宇署早於2008年向華豐大廈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要求更換防火門,以耐火物料圍封非緊急設施、提供符合耐火能力的固定窗等。
法團曾先後於2015年及2020年,聘任顧問公司處理有關指示,屋宇署亦曾跟進並發出勸喻信,但法團至今仍未遵辦。法團有申請市建局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在2020年提出申請,期間因疫情等原因兩度延期;去年招標揀選工程顧問,但一直無簽署合約,到今年2月申請第三度延期以召開業主大會,重新揀選工程顧問。
油尖旺區議員葉傲冬指,曾協助大廈法團執行消防安全指示,但因為業主無共識,最終不能落實。
葉傲冬:「因為他們法團內部出現一些爭拗,亦就是否遵從命令或是否進行大維修,其實出現較大分歧。事件反映很大現實,特別在樓宇管理上,哪怕區議員或政府部門都有再三提醒甚至催促,但如果業主不能齊心,或個別持分大業主有不同意見,的確令遵從命令有困難。」
根據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大廈如果未能在限期內遵辦指示,可以被罰款25000元,另外再每日罰款2500元,不過可提供文件申請延期。有工程師指,華豐大廈的延期比較長,但很多舊樓都有類似情況。
工程師學會消防分部前主席羅淦昌:「這個情況是很常見。全香港有萬多兩萬幢舊式大廈,我相信勸喻是最快捷可以落實的辦法。希望罰則能有影響力,令到三無大廈或舊式大廈業主能夠重視消防安全問題。」
他建議政府要盡快在類似舊樓展開大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