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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據了解,因煽動分裂國家罪而入獄的「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因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未能提早獲釋,要繼續服刑。行政長官李家超回應指,若囚犯涉及嚴重的危害國安罪行,一般不會獲減刑。
行政長官李家超:「我們必須要令所有人都明白,如果某人犯了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嚴重罪行,正常來說,都不會獲得減刑,不獲得減刑是一般的做法,而只會在懲教署署長信納這個囚犯獲得減刑,是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才會作出考慮。這正要告訴大家,不要嘗試去做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一般不會獲得減刑,所以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