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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支聯會拒交資料案,時任副主席鄒幸彤等三人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判囚四個半月。他們不服刑期上訴,被高院駁回。
正在還柙的鄒幸彤,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前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就行入法院聽取判決。
已被剔除公司註冊的支聯會,在2021年拒絕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鄒幸彤等3人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下,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原審罪成判囚四個半月。他們上訴指,控方在原審未能證明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質疑警方發出的通知書沒有指出支聯會,與哪個外國組織有聯絡,認為警方索取資料不合法。
法官在判詞稱,「外國代理人」不是控方必須證明的元素,判決時不能忽視支聯會未有按要求交資料的事實,國安法提到可要求境外政治組織或外國代理人等提供資料,如果執法時要求警方證明對方是代理人,是違反立法原意及不合理。
三人的上訴被駁回,鄧岳君及徐漢光要即時還柙。辯方在庭上表明會上訴到終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