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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陳弘毅指,23條涉及國家安全罪行,刑期比較重是可以理解,而國安法例主要涉及官員,市民要留意會否觸犯煽動罪。
立法會加速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在北京出席兩會的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陳弘毅指,不認為23條條文關於罪行定義模糊,又指法院能根據案情判刑。
陳弘毅:「今次涉及國家安全罪行,刑期比較重都可理解,而且跟香港法例一般刑期規定是類似的處理方法,但法院有很大的酌情權。個別案件即使最高刑期較重,但如果案情和犯罪不是很嚴重,法院都可以輕判。」
他又指,涉及國家安全的法例通常較少用到,市民毋須太過擔心。
陳弘毅:「關於國家秘密的犯罪,在中國內地都很罕有,案件的數目非常之少,而且涉及的都是政府官員,所以我覺得今次法例,市民可能要留意的是關於煽動罪的規定,因為涉及發表煽動言論,可能構成犯罪。」
商界就認為,23條立法有助香港的營商環境。
全國政協委員胡劍江:「我們商界都相信,營商環境會更加明確、穩定,而且外國企業都希望有更穩定營商環境,幫助大家籌劃長遠規劃。」
全國政協委員蘇長荣:「外商對23條的擔憂,我認為是不存在。因為這次23條調查所徵詢的意見,公眾諮詢超過98.6%支持,這是廣泛的社會認識(認同)。」
他又認為,立法會加快審議有關23條立法的草案是依法依規,確保立法完整性,保障市民和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