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818流水式集會案,黎智英等七人就參與非法集結罪,上訴至終審法院獲批許可,6月開庭審理。
2019年8月18日,民陣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黎智英、李卓人及李柱銘等七人被控組織非法集結及參與非法集結罪,經審訊後,裁定罪成。他們早前就組織集結罪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再就參與集結罪提出終極上訴。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李義等三名法官頒下書面判詞,指就被告一方質疑公安條例在執行上違反相稱性,決定批出上訴許可。至於有被告聲稱到現場是為了疏散群眾,又提出判刑會帶來寒蟬效應等則被拒絕,案件排期6月24日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