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承認,巿民不清楚有什麼物料適合回收,令街頭三色箱的回收成效不高,最終要依賴巿民在家居和工作間進行分類,才能有效減廢。
街頭的三色回收桶標明亂扔垃圾入去,要罰款千五元。本台向食環署查詢近年的檢控數字,署方稱沒有相關數據。
環境保護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黃棟剛指出,立法原意是針對胡亂棄置垃圾。
黃棟剛承認,街頭三色桶的回收情況的確不及家居分類般理想,期望隨著市民的回收意識提高,不用再於街邊擺回收桶。
不過黃棟剛表示,現時街頭的回收桶仍然有重要意義,將回收信息推廣給市民,現階段未有計劃取消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