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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港大前副教授張祺忠殺妻被判終身監禁,他不服定罪申請上訴,認為原審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沒有考慮臨床心理學家的證供。高院上訴庭裁定他得直,案件發還原訟庭重審。
上訴人張祺忠由囚車 押送到高等法院 ,他涉嫌在2018年8月17日,在港大宿舍殺害妻子,他承認誤殺罪,但控方不接納。2020年被陪審團以大比數裁定謀殺罪成 ,判處終身監禁,他不服定罪申請上訴。
上訴方指,案發時張祺忠患有抑鬱症,原審時臨床心理學家作供指,一個人在抑鬱症下會極度受壓、引起大量怒氣,騎劫了理智令他失控,跟張祺忠殺害妻子有實質關係,影響到張祺忠能否因神志失常而減責,但原審法官彭寶琴以心理學家不是醫學專家為由 ,錯誤引導陪審團不用考慮他的證供,只需考慮另外兩名精神科醫生的證供。
控方回應指,不反對心理學家的證供,某程度上與張祺忠犯案時的行為有關,但強調是辯方自己指出陪審團在判斷張祺忠是否因為被挑釁而犯案時,才考慮心理學家的證供,而張祺忠能否因神志失常而減責,則考慮精神科醫生的證供,原審法官只是根據辯方的講法引導陪審團。
上訴庭聽完雙方陳詞後批出上訴許可,並裁定張祺忠上訴得直,撤銷定罪,案件發還高等法院原訟庭重審。
上訴庭會在2個月內書面頒布裁決理由,案件將會由另一名法官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