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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就23條立法諮詢,會見不同團體進行解說,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會後強調要滿足多個條件,才算非法披露國家秘密,又指即使有人建議沽空港元與境外勢力或使用不當手段無關的話,亦不會觸犯「境外干預」罪。
23條立法現正諮詢公眾,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政府總部會見不同團體,包括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人大政協以及金融界代表。兩人在會後一同見記者,作為反駁隊隊長的鄧炳強回應坊間的質疑,強調要滿足多個條件,才算非法披露國家秘密。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我會否討論經濟事務也犯法?是不會的。第一個要素是沒有合法權限下作出披露;第二個要素是相當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即該些事是你無合法權限透露,或你說的話是相當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再加上是七個領域及你有意圖才會犯法。其中一張報章說要『三連中』才可以,中了這三個元素才算違法。」
他又指社福機構或環保團體如果本身不是政治團體,亦不涉及選舉活動,即使跟外國政治團體合作,甚至收取金錢,亦不會觸犯23條相關法例。他並主動回應港大法律學院客座教授陳文敏質疑,若建議沽空港元會否觸犯「境外干預罪」的疑慮。
鄧炳強:「第一,與境外勢力,我看不到有關係;第二、我亦看不到用法例內所說使用不當手段,亦沒有設立我們建議法例所說的干預效果,基本上是『三不中』,澄清是因為這位法律教授說希望政府澄清,我現在就是出來澄清事件。」
當局強調今次立法新增多項罪行,並非為了更易入罪,又指會研究容許以公眾利益作豁免理由,但表明合資格的門檻會好高。至於國安疑犯的羈押期是否應要延長,以及應該以行政手段,還是法庭手令去制衡,當局指會再聆聽公眾意見。